Esco 产品附带有限保修。保修期因
所购产品而异,自产品从任何
Esco 国际仓库发货之日起计算。如需确定您的产品适用
何种保修条款,请参阅
附录.
Esco的有限
保修涵盖材料和工艺上的缺陷。根据
本有限保修,Esco的责任应由我方自行决定,对设备的任何
有缺陷部件进行维修或更换,前提是这些部件经Esco
确认在销售时即存在缺陷,且所有
有缺陷的部件均需退回,并附有退货
授权书以明确标识。
本有限保修仅涵盖零部件,且 不
运输费、保险费以及在更换任何零部件前的临时服务(如设备去污)。
本有限保修不涵盖以下情况:
- 运输或安装(室内交付处理)造成的损坏。如果您的产品 在运输过程中受损,您必须直接向货运 承运商提出索赔。
- 序列号缺失或被涂改的产品。
- Esco尚未收到货款的产品。
-
由以下原因导致的问题:
- 外部原因,例如事故、滥用、误用、 电源问题以及不适当的运行环境条件。
- 该维修服务未经Esco授权。
- 未按照产品说明书使用。
- 未按照产品说明操作。
- 未进行预防性维护。
- 使用非Esco提供的配件、零件或组件。
- 因火灾、洪水或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 客户对产品的修改
- 耗材,例如滤芯(HEPA、ULPA、活性炭、预滤器)以及 荧光灯管/紫外线灯管
- 对于在 Esco 设备上使用或存放的物品所遭受的任何损坏,Esco 概不负责。 如果物品价值较高,建议使用 完全独立的备份系统以及具备报警功能的 24 小时冗余监控系统。
工厂预装的、由客户指定的设备或配件, 其保修范围仅限于原始制造商所提供的保修范围。 客户同意,对于通过Esco购买的此类产品, 本公司的有限保修不适用,原始制造商的保修 应是针对此类产品的唯一保修。客户应利用 该保修服务获取相关产品的支持,且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向Esco 寻求此类保修支持。
Esco 鼓励所有用户在 保修注册 或填写 随产品附带的保修登记表。
本产品的一切 明示和默示保证,包括但不限于任何 关于适销性和适用于特定 用途的默示保证和条件,其有效期均以本有限保修期的期限为限。 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修,均不适用于有限保修 期届满之后。ESCO 不承担超出本有限保修所提供补救措施 ,亦不承担任何特殊、间接、后果性或 附带损害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 第三方就损害、产品无法使用 或工作损失向您提出索赔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ESCO 的责任上限为您 为索赔所涉产品支付的金额。此为 ESCO 承担责任的最高限额。
本条款及细则应受新加坡法律管辖并据其解释, 且应受新加坡法院的专属管辖。
技术支持、保修服务联系方式
美国:1-215-441-9661
新加坡: +65 65420833
全球电子邮件客服中心: [email protected]